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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5 20: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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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feng 发表于 2021-9-25 20:49
这个是上次相关部门的回复吧?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航天家园系酒泉华恒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开发建设,经酒泉市自然资源局肃州分局审核,小区周边土地所属权归酒泉华恒置业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2月与酒泉圆梦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小区周边土地租赁合同,酒泉圆梦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向我局申请办理《肃州区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根据《肃州区机动车停放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我局审核该停车场符合办理《肃州区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条件,经营许可证正在核发中。经我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与酒泉圆梦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协调沟通.其承诺会尽快完善出台针对本小区居民的地下地上停车收费优惠措施,并及时向业主公布,有效解决本小区业主停车难的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相关社区及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接,督促召开业主会议,宣传停车收费理念,及时公布该物业公司办证权属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公布针对小区居民停车收费的优惠措施,取得小区居民的理解、认可。如您还有其它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范东德,联系电话:1351907933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内容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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