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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8 08: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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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永康华林生活馆(众康一家)和永森健康品牌生活体验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局于2020年3月27日立案侦查,该公司法人郭永生被我局于2021年7月29日刑事拘留,现已开展了大量的侦查取证工作。为依法维护投资人合法利益,加快办案进度,现通知永康华林生活馆(众康一家)和永森健康品牌生活体验馆的投资人,务必于2021年8月25日前,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我局经侦大队报案,请投资人相互转告。2021年8月25日前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办公地址:肃州区盘旋中路36号
联系人:王警官 张警官
联系电话:0937-5927122
特此公告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2021年8月4日
报案人需准备资料:
1.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有效期内);
2.所有投资协议(合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银行公章的投资及返现的银行明细(投资前半年至2021年7月30日)、转账凭证、POS机小票或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
4.投资人掌握的音像宣传资料、宣传单等资料;
5.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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