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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天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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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9 18:14:46 | 查看: 4673| 回复: 0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现将嘉峪关天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面向社会公开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QQ图片20190909182029.png

  二、受让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受让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9年9月2日— 9月16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了解相关情况后,到我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受让者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物的一般性介绍,不作任何瑕疵担保。转让标的性能、型号等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成功后,转让标的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缺失、损坏等)、已知或未知风险,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4.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并承担因解决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托运、过户及过户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税费,并承担不能办理过户、重新登记的风险及全部责任。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金额应按照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开具。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罚款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5.受让方如需将车辆登记变更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登记变更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具体情况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联系方式:周经理 0931-8467018  13893609155  徐经理  15002553172
  网    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www.gscq.com.cn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
  标的踏勘联系方式:李主任 0937-6713956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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