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新春,该不该过一个有烟花“年味”的春节,成了社会争论的热点。
春节鞭炮“禁与放”的争论由来已久。自1993年的春节北京“禁放”鞭炮后,全国近300个城市纷纷效仿,刮起了一阵改革的“禁放风”。然而,受“年味”等传统观念的反抗,12年后的2005年,包括北京在内的多数城市又陆续改“禁放”为“限放”了。但随着鞭炮“年味”的回归,春节的维安成本、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也随之增加。显然,鞭炮的“年味”是以污染、危险和伤残为佐料的。
虽然传统的鞭炮燃放与现代的污染排放难以相提并论,但面对我国较严重的空气污染及雾霾现象,若能在春节等传统节日少放或不放鞭炮,无疑对缓解污染、净化空气、清洁环境、减少伤亡都大有好处。当然,这需要事先解决禁与放的观念对抗和谁有理的问题。
众所周知,禁是摒弃习俗,文明环保,强调公共利益;而放是继承传统,保留“年味”,尊重个人意愿。其实传统的东西也有瑰宝与陋习之分,没有“传统就要传承”的道理。比如,春节串门或磕头拜年等传统,就没有传承或保留的必要。
鞭炮的生产、运输和燃放,都造成了很多伤亡事故,几乎年年都能酿成惨案。当然有人会说:交通事故的死伤人数远远大于鞭炮,为什么不禁止交通呢?这种论点的无理之处就在于,没有区分交通是日常生活的必需,而鞭炮则是庆贺方式的选择,即“生活必需与可有可无”,两者没有可比性。有人则惯用西班牙斗牛等民族传统的继承作类比,却忘了那个民俗还有限定的场所和不看的选择。还有人强调:不能为了一两个(心脏、呼吸)病人的安危,就限制了多数人的爱好。殊不知,个人的生命安危与兴趣爱好没有人数上的可比性,即使危害一人换来万人的乐趣也不行。然而这些人性的进步理念,恰恰是信奉“少数服从多数”的人所难以理解或接受的。
也有人认为,若能指定时间和场所,让燃放群体自享鞭炮的“年味”,问题就解决了。但问题在于,燃放烟花爆竹并不是为了追求乐趣的独享,而是追求鞭炮的爆炸威力对他人和环境的影响。这种逼人“共享”噪声、烟火、污染和危险的霸道行为,才是现代文明主张“禁放”的原因。
事实上,优良传统只有不断容纳或嫁接新生事物,才能获得发展与传承的社会生命。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传统习俗的演变已不可避免。比如土葬、人祭的废除我们已认可,过年歇业、炕头吃喝的“年味”我们已摒弃。因此,燃放烟花爆竹的春节“年味”还有什么不可改变的?更何况,丢掉噪声、污染和危险的习俗,向修养、清洁和安康的习惯演变,也是社会生态文明的发展自然。
可以相信,春节用噪声和烟雾充实的“年味”,即将被供给侧改革的“年风”所吹散。新的“年味”,必将随烟火的飘散悄然而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