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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焚烧违法违规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发表于 2017-12-19 16:44:19 | 查看: 2815| 回复: 1
秸秆焚烧危害无穷
一是浪费资源。农作物秸秆是农业生产主要的有机肥原料,也是生产有机农产品必不可少的资源,一把火烧掉非常可惜。
二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秸秆在大气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位刺激较大,严重时导致支气管炎等疾病的发生和加重。
三是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在村庄、树林、电线杆和一些重要设施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四是引起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会造成能见度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五是严重破坏环境。焚烧秸秆形成的滚滚浓烟、焚烧秸秆后留下的片片焦土,都会破坏我们身边的美好环境。
六是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套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
焚烧秸秆的严重后果及处罚依据
        故意焚烧秸秆,污染空气,极易引起火灾。这不仅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如果不听公安人员劝阻,强行焚烧的,也违反治安法;引起火灾的,涉嫌犯罪。具体是否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看具体情节,不好判断。符合拘留条件的,可以给予行政拘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中,失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火案的管辖由公安消防部门管辖。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禁烧秸秆大势所趋,人人有责。在此,我们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露天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并及时劝阻和制止发生在身边的焚烧秸秆行为。
三、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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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9 17: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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