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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水畔伊人

一政府车刚压死一老人

 
查看: 105742| 回复: 239
发表于 2011-6-4 14:44:41
超级讨厌鄙视这些特权车,无数次看见武警、军车、0车闯红灯,闯的很牛逼,不论是不是公务,警笛按的就想让一切车辆都从它车前消失,恨不得飞过去,大小领导来了,交警马路都跟着领导姓了,是岔路口就有交警站着,要么封路要么让老百姓绕行!
所以非常想问今天这个甘0-F00072的丰田考斯特,知道城市道路限速多少吗?你当时时速多少?你要不超过40老人能被你撞死吗?
再问凭啥普通事故行人记者可以随便拍着,政府车辆肇事了警察就不让拍照?
给个说法?

有些人好像很痛恨这个社会呀,别动不动就谈政府,把什么事都和政府、公安扯到一起,你是不是有前科呀?被抓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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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4:55:31
~~~~~~~~~~~~~~~~~~~~~~~~~~~~~~~~~~~~围观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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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4: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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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4:59:12
        听来好像是老人家也应该有点责任,但他为了这点责任连命都没有了,机动车的责任应该更多点吧!不管你是哪儿的车,在城市道路都是有时速规定的,当时的车速是多少,是不是超速了,如果不超速,至少是能刹住车的.那又为何不让拍照,是怕社会影响不好,还是别的原因,既然那么多的人都看见了,还怕什么.出了任何事,都要面对,不是想避就避得了的,老百姓的命 那也是条命啊,看来今天的记者同志也成了弱势群体了,同情死者的同时,对记者同志也予以同情,看来如今这社会,不是因为你是记者,想拍谁就拍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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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5:07:17
扫★把★棍 发表于 2011-6-4 12:49
就是  当时我也在,人家记着拍照把相机和记者证收走还把照片全部给删掉。请问政府就很牛吗? 再说回来  ...

我路过,看见检察院的人也在场,不让记者进现场,是办案的需要吧,你没看过好多美国大片,记者都进不去。
看来你是个烧饼。。。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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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5:16:47
人都死了,让记者拍照是对死者的不尊重。这一点你们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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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5:24:09
我说早上怎么不让我们过去,要绕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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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5:27:39
理性思考、正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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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5:35:03
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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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5:37:31
理性思考
事故出了
大家是该同情
但是我们应该分析其中原因
用我们酒泉在线的力量引导人们遵守交通规则
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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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5:39:21
莫要一味谴责谁
不是大家一再说特权车有多大的特权
只是大家的关注程度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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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5:46:01
唉  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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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5:46:27
如果按楼主的说法,死者占道,负全部责任。法律规定,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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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5:48:30
大街上骑电动车骑自行车的占机动车道的多的很,早上在北大街上见了个摩托直接骑上在虚线左边骑的呢么,这样能不出事嘛
走自己该走的道,大家都走慢点,都让着点,哪来这么多事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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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5:58:46
我从照片上看是机动车道,老人家骑自行车跑机动车道干嘛去了,哎!!!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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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00:23
本帖最后由 一路清风 于 2011-6-4 16:10 编辑

尊重事实,客观评析。
记者很牛吗?现场好像是封闭的,我不知道你是个多大的葱?我认为警察的做法是对的,不然,现在的记者拿上个记者证都敢到银行的金库去数钱。记者的规矩何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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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05:21
机动车别太激动,非机动车也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能远离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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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05:43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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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08:03
接连的两起事故都路过看见了,怕坏心情都没去围观,都珍爱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吧,每一条鲜活的生命背后都牵扯着亲人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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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28:46
测速的干嘛去了,在市区都能碰死人,我看也就是带《o这种车,出租车大不了擦破点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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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33:13
超速~~~~~怎么没有测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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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33:15
出租车更疯狂,那地方车少,你坐个出租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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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37:44
本帖最后由 肃州交通警察 于 2011-6-4 17:08 编辑

                                    肃州区“06.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简要案情

      2011年06月04日09时02分,肃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富康家世界十字交叉路口北侧路段,一辆甘OF0002号大型普通客车与一骑自行车人相撞,要求处理”。接到出警指令后,肃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领导立即带领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
      经初查,2011年06月04日09时许,黄某驾驶甘OF0002号政府公务用车,由北向南沿肃州路行驶至富康家世界十字交叉路口北侧路段,与前方骑自行车行驶的于某某相撞,致于某某当场死亡。
      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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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47:52
本帖最后由 水畔伊人 于 2011-6-4 16:48 编辑
肃州交通警察 发表于 2011-6-4 16:37
肃州区“06.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简要案情

      2011年06月04日0 ...


车号对不对啊啊。。怎么是0002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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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48:28
尊重生命,尊重事实。
什么车都可能发生事故,什么人也都可能发生事故,请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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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50:44
明确此路段限制车速,看看考斯特是不是超速。我看是百分百超速,特权车,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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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57:19
交警队转盘到富康那一段城区道路限速是60公里/小时,但是政府的车有时常开到70公里/小时以上。如果能把限速调到312国道的标准40公里/小时,就能好一些了。距离交警队那么近的地方,为什么就不测速呢,真是想不通这帮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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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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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7:01:28
不知道汽车制动是在路上留的痕迹被记者踩毁了没有?哪是确定是否超速的证据。
记者闯到现场里面干什么去了???是记录证据?? 还是??
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记者要进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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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7:04:39
这跟测速有直接关系吗?如果是你开车,你会在一条无人的街上开4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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