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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想有个窝

心力憔悴的我求助于酒泉在线的各位网友,请大家为我出谋划策!

 
查看: 42698| 回复: 346
发表于 2011-5-19 18:11:42
把地卖了?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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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8:16:00
一路清风 发表于 2011-5-19 18:11
把地卖了?路过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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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8:41:52
何须浮名 发表于 2011-5-15 08:03
找律师咨询相关事宜。比在线清楚。

人家心在没去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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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9:55:48
2楼以下的朋友们大家好,我就是大家评论的那个“黑心的”公务员,为了我们家里的事情让大家辛苦了,我在这里给大家道歉。我叫郭建林,是肃州区法院的审判员。这几天看大家每天为楼主说的这件事争论不休,我想我该给大家一个交代了。首先声明一点,关于楼主说的三万二千元钱的事情,我从来没有打算赖过账,所以,不存在我黑心的问题;第二,楼主说她一要钱我就找热威胁她,这也是没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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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20:16:45
我就说么,律师不敢接,当事人可能就是法检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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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20:55:34
20楼得建议不错,手机回复的短信、以及网络聊天记录,只要与本案有关的都可以作为证据!!只是不知道楼主是否保存好了??你所签订的那些多多少少的合同或者条条,一定放好!需要提供时不做特别要求的只给他复印件,给原件的一定要有纸质写清楚。。。。你要相信这个社会上好人还是比坏人多的!!鉴于你说的这些律师是一定要找的,酒泉的律师事务所好几家呢,不一定都是你说的那样。。。实在怀疑的话可以去嘉峪关或者你们老家哪里请。。。但是我感觉这样没必要,因为律师和公务员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外门邪道千万不要走,否则有可能你没要回钱来,还把自己的自由搭进去!!!!2、你可以去他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找他讨论和反应!3、国家公务员是不容许搞娱乐性副业的,主管机关是纪委、检察院等等!!4、建议楼主说问题时针对问题,不要针对人家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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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20:59:35
再次提醒楼主,写清楚事件细节以及经过,一定找专业人士咨询,不要完全依靠网络!!争取了成功率为一半,不争取成功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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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21:04:12
傻呀,被骗了还在帮人数钱,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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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21:41:05
    一看这位小兄弟就是在胡言乱语了,既然又是投资入股,又是买房投资,十几万块钱,我想这么大的事情不会没有写下协议和欠条之类的东西,现在是法治社会,又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大好时机,在如此和平盛世的酒泉土地上,在笨的一个人也不会把几十万款钱拱手相送,除非他是弱智或者是有意隐瞒实情吧!你说你连个合作协议也拿不出来,也拿不出来一张欠条,就凭一张嘴在这里,凭什么让别人相信你,包括律师和执法部门!
      既然你是和别人做生意,相信你也是在社会上滚打摸扒了数年,谁能相信一个愿意买房创业的人会做出如此轻举之事?所以我认为,还是商量解决得好,协商不成再可以走上法庭,相信法庭可以给你一个公平的答复。在这里哭诉衷肠只能让一些不知内情的人招来误解。再多的辱骂和攻击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是你的所言与事实不符,程度严重的话,人家反过来起诉你倒是理由很充足呀。我也是一名公务员,我相信在公务员行列李还没有人可以逾越法律,做出如此胆大妄为之事。也希望你慎重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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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21:53:38
呵呵,157楼的当事人亮相了,我和大家也倾听一下另外一个人的陈词了。或许楼主只是一面之词呢?既然当事人以把自己身份都亮了出来,所以人家都是做好准备和你玩到底了,他要是没理或是胆小怕事之辈,或是自知理亏的还能出来?要不一楼的也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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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22:21:38
楼主说的事情,应该从前几年说起。我老婆是下岗工人,2007年7月开始,经营一个小歌厅,期间,店里人手不够的时候,楼主经常去帮忙,几年来一直一姐妹相称。2010年7月,老婆回家说,楼主要和她合伙开家网吧,我没有同意。2010年9月初,老婆说楼主又要和她合作开酒吧,她没有同意。过了几天她回来说,楼主在兰州找了一个对象,喝醉酒了在歌厅给她下跪,让她帮帮楼主,同意开酒吧,问我同意不同意,我当时很坚决的拒绝了。理由很简单,我老婆已经四十多岁了,身体不允许继续在夜场辛苦了。就在当天下午我下班回家后,见到了楼主和她兰州的对象,这是我第一次见楼主和她的对象,吃饭的时候,我让他们吃饭,在吃饭的时候,他们提出来合伙的事情,当时我很明确的拒绝了,当时楼主就哭了,我无奈给她解释不同意的理由。他们说可以不让我老婆下苦,只要等的收钱就行了。我还是没有同意。隔了一天的中午,我下班回来他们又在家里,让吃饭他们也不吃,就是求我同意我老婆和她合伙。因为我不同意,楼主在我吃法的时候一个劲哭。我只好劝她另找合伙人。可当时楼主对象说他们选的就是我们,不论人品还是社会背景,我们都是他们最理想的合伙人。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同意。后来我老婆给我做工作,说楼主这几年一直挺支持她的,没有服务员时一叫就来了,不行了帮帮她。她说等新店开起来,人多了她也不辛苦了,可以专心照顾女儿学习。后来我就叫楼主的对象过来听他的设想,当时听他的设想时,他说让我投资10元,他和楼主投10万元,就可以开一个慢嗨酒吧,他说他在兰州有三个酒吧,平时有股东管,他在酒泉开了酒吧是为了给楼主的爸爸和弟弟找一个吃饭的地方,然后他就和楼主去兰州结婚。考虑当时我的经济能力,我给楼主对象说,如果开你们去找一个400平方米以下的地方,投资不要超过40万元。9月10号左右,我老婆说要去签租房合同,我当时听吃惊,就问地方找哪里了,多大面积?她说了地方我就去看了一下,看到那个地方是一间地下室,面积远不止400平方米,当时我就打电话给老婆,在电话里把老婆骂了几句,并告诉她不续签合同。当天的租房合同便没有签成。等我回到家,楼主、她对象和我老婆已经在我家里了。楼主对象问我说:
姐夫,怎么又不同意了?
我告诉他,他们找的地方就简单装修一下也得6、70万元,我没有那么多钱。他说不会的,最多五十万就搞定了,如果钱不够的话他从兰州调资金。他说最多让我出12万。我就问他股份怎么分?他说我55%他45%,我说不行,要分也是你们持大股,你们去操心,我给12万就持小股。楼主和她对象当时就答应了,以后的事情我再没有管。2010年9月14日开始装修后,我去了一次工地,当时正在安装地暖,我问楼主和她对像,都开始装修了为什么没有装修效果图,他说正在出,我去看了环境,因为那份地方是居民区附近,就给楼主对象提了两个要求,第一是消防必须规范,第二是隔音要彻底。他说没有问题,他会注意的。期间,工程开始干了。老婆回家说他们的钱没有到,只给了三万元,我说既然答应合伙了就催他们赶快把资金投进了。老婆说,装修公司已经开始干了,我们已经给了5万元的定金,铺地砖、安装地暖我们已经花了快十万了,我听的挺烦的就说你们自己去商量,一直到11月份,楼主给我老婆给了80000元,5000元是去兰州买东西的花费。期间,楼主说他们家新租了一套楼房,没有钱付租金,她借了4000元,这样,她出了现金是81000元,那时候我已经投进去32万元了。期间,因为一些细节问题,我老婆和楼主对象之间已经发生过几次矛盾,为了及时排解矛盾,12月10号,我把楼主和他对象叫家里,主要是明确一下股份的事情,因为当时我老婆说我们家已经投进去四十多万了,楼主只给了8万元的现金,再按照他们55%,我们45%明显不合理,我当时也觉得这是应该确定的问题,老婆的意见是给她40%的股份,我们占60%,结果楼主和她对象都不同意,他们要要45%,最后因为股份的问题没有谈下去,我就给老婆做工作,把资产和经营分开,楼主资产投资占40%,经营利润抽出占5%,剩下的95%再按照40%和60%分配,结果楼主还是不同意,那个合伙协议就没有签。
2010年12月24日,我老婆说你今天再忙也得去一趟新店,因为新店开张,我下午五点多去看,根本就不符合开张条件,但是,楼主对象执意开张,而且已经把客人都请下了。我也只好边打扫卫生边发愁。晚上如期开张,重低音炮把大街的马路都震的发颤,我去后面听音效,后面的家属楼整栋在颤,当时我看楼主对象俨然一个老板架势,我就没有回家了,开业第三天,因为管理权的问题,楼主对象对我老婆说:当初说好的,你只负责外面的事情,你把工商、税务搞定就行了,经营上的事情你不用管。我老婆说我们家投了40多万元,你不让我管我算是干啥的?双方此争了几句,楼主对象就撂挑子了,因为这是第三次撂挑子了,我给她把股份从40%让到45%就是因为他撂挑子得的,在他第二次撂挑子时我给她说过,第三次撂挑子时,我不会在留他,这次撂挑子的目的就是不让我们参与管理,因为我没有让步,12月27日楼主对象离开了刚开业四天的龙柏慢嗨酒吧。他离开的第二天,就有人告诉我,社会上的一些人会去闹事,我没有办法又派出所提前打招呼,以防有人闹事。12月29日,酒泉市环保局、工商局、文化局等单位,因为噪音扰民将开业5天的酒吧查封,从此到今天为止,我没有开业。房租从2010年12月10号开始,一月7000元,楼主对象招的20多个员工的工资20000多元,每月电费、看护人员工资5000多元,到今天我家已经赔了近80000元了。在楼主离开前,合伙期间拖欠装修费、设备价款、玻璃价款、大理石价款、消防工程价款、灯光音响价款共计45万元。这些欠款大部分是楼主对象经手的,楼主对象走了以后,就因为隔音的事情,我们和楼主又发生了争执,正如楼主在帖子里说的,她问了他对象,玻璃就是隔音的材料,再隔音就买点地垫将大梁包住,那样也就花2、3000元。为了慎重期间,我找了一个酒泉设计院的工程师,他说那是结构传音,声音是从地面、大梁、屋顶、墙面传出去的,地垫根本不能达到隔音效果,尤其重低音炮的穿透力是一般材料所不能阻止的,只有高密度材料才能阻止。没有办法我只好在网上求助,后来从山东青岛请来一个专家,提出了一个补救办法,因为当时墙面已经装修,没有办法补救,只能做地面和屋顶,因为地面和屋顶的隔音需要30万元的资金,我只好做屋顶,当时因为家里的存款已经花光并借了20万的圈外债,我已经没有办法再想办法借没有利息的钱了,我老婆让楼主也想想办法。那时候,我为了这一摊子事情,一天只能勉强自己吃下一顿饭。可就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楼主以自己没有钱为由提出退股。提出退股的前后经过,楼主已经给各位说了,经过基本就是那样。但有一个细节她没有说,就是我老婆说现在明显赔了钱了,损失证明办?我当时劝老婆,损失现在不确定,如果以后生意好了,也就弥补了。所以,楼主在充分考虑后,自己退出了龙白酒吧的经营。
在退股时,楼主和我老婆算账,我老婆的意思让楼主担点损失,因为楼主家里确实没有钱,经济上也很拮据,我就没有再让我老婆坚持,算账的时候,我老婆给楼主说了,她给的85000元钱,有4000是他借去用了,应当扣除,还剩81000元。大家也许关心楼主说的92000元是怎么来的?事实上没有92000元,是90000元。
这件事情是我给楼主的爸爸答应下的,当时他爸爸在工地上干了2个月的活,也确实挺辛苦,楼主和她对象,我老婆、我家小店的两个小伙子一共六个人也都在工地上干活,楼主走了财产是我们家的,应该给他们付点工资,所以就给他们三个人算了9000元的工资,这样就凑了一个整数。算工资的时候,楼主爸爸说,店里现在都困难成这样了,算不算工资都无所谓,我说现在没有钱,但数字还是要算下的,等店开了给债主还还账,就把他们的账还了,当时的那种情况,楼主尤其她爸爸非常同情,说等开业挣下了给他们就行了,我说我现在在贷款,等款贷上了先给你点生活费,楼主爸爸也同意了,楼主也同意了。这样,楼主的81000元,就成了90000元。
我老婆拿了楼主80000元现金,有5000元是楼主对象和我老婆去兰州买东西时的垫资,其中,楼主手里有我们收条的是50000元,其余35000元,我老婆拿了钱了但是至今也没有给楼主打条子。没有打条子的原因第一是因为楼主在兰州的那个对象当时在酒泉认识了几个社会上的人,在楼主还没有离开时就闹过酒吧,第二是她一直想让楼主担点损失,所以老婆一直没有给楼主打个条子。
1月10日,装修公司说将我们经营的小歌厅顶上60000元,4个月的房租10000元,共70000元顶给他们经营,老婆答应给他们了我不知道,1月12号,楼主爸爸来家里找我,说他们已经无法生活了,能不能把小歌厅给她经营,当时觉得人家确实可怜,就以60000元顶给她了,其中含10000元的租金。老婆回来一听我顶了60000元,就和我很吵了两天架。最后是老婆妥协了。在1月16日签转让协议时,我们告诉楼主,4月30日交房租,你们早作准备,如果4月30日新店开了经营好了,我们开业帮她垫一点钱。
2011年1月10号开始,我借了10万元的高利贷,贷了10万元贷款,给债主按比例付了7万元的欠款,剩下的13万全部用于隔音,本指望春节前开业,但是,因为噪音扰民和消防工程不规范,至今仍不能开业。期间,为消防工程返工、人员工资发放,我又借了50000元高利贷。到现在新店仍不能开业。
楼主说他要钱我们赖账了,我搞不清楚我什么时候赖过的账?因为交房租的事情,2011年5月7日,楼主、她爸爸和房东在她现在经营的歌厅,我给她说清楚了我当初答应4月30日给她垫一点钱,前提是新店开业挣钱了给她。当时她和我老婆因为这事吵了几句。5月10日中午一点半,我给她爸爸打电话,说商量如何解决这事,他说他和楼主在法幢寺,回来给我打电话,一直等到四点多没有音讯,我再打电话,他们还在法幢寺。晚上八点多,楼主打电话没有说别的,就是问我要钱,我说现在没有钱,她发短信就威胁我。
我现在给各位的观点有三个。第一、楼主是合伙人,我老婆和她之间的账需要从新算,我过去答应的事情因为老婆有意见,加上楼主最近一直再闹,所以她不让我再插手这件事情;第二、以上我给大家说的事情,有几十个证人可以作证,我所以在这里公开我的姓名和职业,是为了让各位朋友在主持公道的同时,尊重事实,合情合理的去评价一个人,不能因为一面之词就用过激的语言对公务员进行人身攻击;第三、楼主是合伙人,她应当对2011年1月5日之前的债务负有责任,虽然她不用去还那些欠款,但她不应当在我没有还清外欠之前趁人之危。
我相信酒泉在线的朋友们,特别是那些怀有一腔正义的朋友们,都有一颗善良之心,我所以在这里公开自己的名字,也是因为大家有一腔正义,所以以一颗真诚的心对待大家,希望大家不要再用猜疑的心在这里攻击我。我不是怕大家攻击,因为我没有做那些黑心的和坏良心的事。同时,也是为了维护我自己的名誉和一个公务员的形象,才将自己搁置于媒体,大家可以求证我的人品和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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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 + 1 郭先生说的很诚恳,如果真如你所说,我支持.
虚空灵动 + 1 如果郭法官说的是事实,我同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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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琦 发表于 2011-7-4 15:25
好样的
发表于 2011-5-19 22:26:56
暖色 发表于 2011-5-19 21:53
呵呵,157楼的当事人亮相了,我和大家也倾听一下另外一个人的陈词了。或许楼主只是一面之词呢?既然当事人以 ...

谢谢i你的理解,不过我告诉你,我亮相是为了网友们的正义感,而不是为了和楼主玩。我没有那个时间,也没有那个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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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22:41:01
我在164楼的陈述请大家看看再评论,这几天大家辛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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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22:46:08
大家应该客观理性的看问题.....合伙人.和入股应该在法律上严格的讲是有区别的..但统一的结果都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如果赔了..入股金是不会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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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22:46:46
郭建林 发表于 2011-5-19 19:55
2楼以下的朋友们大家好,我就是大家评论的那个“黑心的”公务员,为了我们家里的事情让大家辛苦了,我在这里 ...

郭法官:你好!看在楼主年少无知的面上,把钱退给她吧。。。。。。我很同情这个孩子,我也不知给您说些什么?我看到他们的生活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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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0:41:39
其实事情的真相本来就是郭法官说的那样一点没有假,我就是给他们搞装修的,到现在我不得不说了,我一天到晚的都在工地上  什么事都都看在眼里.我记得他们那个对象还为了装修不知道动了多少脑筋要把人往里套.我差点都让套进去.不过还是上了楼主他对象的套.他从开始就在给人挖坑从开始就在欺骗你郭法官.我今天把实话告诉你吧  本来想这事就不给你提醒了  他们退了也就不说了.看这个样子看来她真的太过份了。看的我都生气了。他们那个对象在装修的时候给我说过等这个店开起来以后他也有人脉的时候。到时后吧装修钱还上以后 就慢慢在解雇你们的权利到时候人都是他的到时候你说了就不算了。你要退他就慢慢给你还钱。你要不退他就在经营1年后把这个店往掉转呢。转掉以后你就爱干什么干什么。他们把转的钱和你一分把你的老本拿上就原你的家 你说你这么帮他们到头来人家就这样玩你的。你还给他们45的股份  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把钱向别人借上在投资给他们。他们还这样对你。我都没办法忍了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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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1:04:06
其实 那个顶个他的那个歌厅我都想要  我本来打算7万要的当是给你提过    你没给我答复 我就再没说当时  你要给我那来这么事   当时你给他6万我就有点生气.不过后来看他们空难。我想你也是这么想的就在没在生气.看来我转下就是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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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1:07:38
做人都要有点良心。对人哪有这样的。。我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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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5:55:10
郭建林 发表于 2011-5-19 19:55
2楼以下的朋友们大家好,我就是大家评论的那个“黑心的”公务员,为了我们家里的事情让大家辛苦了,我在这里 ...

威胁我的证据我都有   怎么回事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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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5:57:12
春梅 发表于 2011-5-19 22:46
郭法官:你好!看在楼主年少无知的面上,把钱退给她吧。。。。。。我很同情这个孩子,我也不知给您说些什 ...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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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6:04:17
郭建林 发表于 2011-5-19 22:26
谢谢i你的理解,不过我告诉你,我亮相是为了网友们的正义感,而不是为了和楼主玩。我没有那个时间,也没有 ...

我玩??我都快睡大街了  我有心情和你玩???郭法官  我是元月5号经过你和你老婆点头同意 我正式退股    那时候你们在做隔音   何来赔钱?  做隔音也是你们自己决定的  当时说要再找个股东投入资金   结果同意我退了  之后你们又没找上   能怪我吗?? 答应等我交房租把剩下的钱给我   可是你们年纪加起来快100岁的人了  说话居然不算数   现在歌厅也让房东收走了   你们没多了有少吧   可是你们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给我   你们有没有想过让我们一家三口怎么活吗???我说的那句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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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6:15:04
郭建林 发表于 2011-5-19 22:21
楼主说的事情,应该从前几年说起。我老婆是下岗工人,2007年7月开始,经营一个小歌厅,期间,店里人手不够的 ...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郭法官  剩下的3万多为什么不打条子?我要了好多次  都在搪塞我   最后你老婆还声称 剩下的钱一份都不会给我   你们不是耍赖  那怎么样才是???  不管大店是怎么样   当初我退股也是你们两口子点头同意的吧   我没有强制性退股吧   现在我退了   大店经营好不好都是你们在经营  不是我的错吧   我想冒昧问一下   现在大店经营不好 你们把罪过定在我身上   那么试问郭厅长   如果经营好了   你会给我一分好处吗??? 我是法盲  我说不过你   但是请问  我说的那句不是事实  那句污蔑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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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6:20:07
郭建林 发表于 2011-5-19 22:21
楼主说的事情,应该从前几年说起。我老婆是下岗工人,2007年7月开始,经营一个小歌厅,期间,店里人手不够的 ...

不管算多少钱   是你们算的  我有没有插过言?? 我和我父亲在工地上每天凌晨3点以后回家   你们关心过我们吗    你们在工地上帮过一天忙吗   就是因为投资少  所以为我和父亲尽最大力在干活  我们有过怨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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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6:27:31
郭建林 发表于 2011-5-19 22:21
楼主说的事情,应该从前几年说起。我老婆是下岗工人,2007年7月开始,经营一个小歌厅,期间,店里人手不够的 ...

郭厅长  你是好人 我和父亲心里都清楚   但是我们现在还不了别人的钱   生活上也有很大困难  或许和你说话还能让我们暖暖心   但是你老婆  你应该很清楚    一个比我妈年纪还大的人   每次我要钱是怎么骂我的   你也听见了   让我们能不寒心吗?  即使没钱   我们也无怨言  但是最起码不要说胡话   可是她是怎么说的  你也听到了  就象你曾经说的  你们投资100万是倾家荡产   可是我们一个农民家庭   投资9万  也是倾家荡产了  再加上2008年  我母亲生病  住院近三个月  花费10万元之多   我们还有办法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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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空灵动 + 1 楼主你的这个回帖还有点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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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7:24:16
法理?人情?和谐社会,既然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当事人双方还是平心静气的坐下来谈谈吧~问题商量着解决下好了。一方是普通百姓,一方是人民法官,这事情闹得,调解了多少别人的官司了,到自己头上怎么还弄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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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8:17:31
越来越有意思了!!!!真希望法官能和老百姓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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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8:39:35
版主,我强烈要求删除72楼得发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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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在酒泉 发表于 2011-5-21 10:17
你真怂 !!! 一个审判员把你吓成这样!!
发表于 2011-5-20 18:43:29
我想有个窝 发表于 2011-5-15 13:13
我咨询过了,最开始那个律师说可以,没有问题。可是知道谢某老公后。他就开始支支吾吾。。。很无奈

可怜的娃,还不还钱咱先不说,我建议你还是先让他写个欠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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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8:56:19
漠鹰 发表于 2011-5-20 18:43
可怜的娃,还不还钱咱先不说,我建议你还是先让他写个欠条再说。

问题是她不写  我现在连话都搭不上  上次问过  她当那么多人面把我骂的那么难听   就是因为不打条子  所以我才找大家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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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9:28:54
自始至终看完了贴子,很有感触:
一、经商有风险,合作要谨慎。不是开了一个店就可以指望靠这就能挣大钱的。选择合作伙伴时,没有很好的合作基础,注定会由朋友成为仇敌。
二、对普通网友而言,仅听取一面之词,仇官仇富,或许会将自己的正义感变得狭隘、苍白无力。
三、网络是双刃剑,伤害他人的同时也会将自己的弱点充分暴露,原本世界没想象得简单。
四、有经济纠纷最好还是求助于法律,其实社会没我们想象得那么黑暗,正义和公正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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