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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临街商业门店拍卖啦

发表于 2021-12-9 10:58:20 | 查看: 8642| 回复: 2
酒泉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公告
(酒拍公告第2144期)

受肃州区财政局委托,我公司对位于肃州区老城区的11间临街商业门店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介绍:
肃州区国有资产(商业门店11间):拍卖标的分布在肃州区北门十字、北环西路等地带,交通便利,商业繁华,投资和升值潜力巨大。(标的信息详见附表)
二、展示时间和地点:公告日起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
三、拍卖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时
四、拍卖地点:肃州区财政局5楼会议室
五、竞买保证金:10万元/间(套)
六、竞买保证金截至时间: 2021年12月19日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缴纳账户:
账 户 名:肃州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肃州支行营业部
账    号:2713 0353 0902 6400 390
八、特别说明:
1、以上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标的的介绍仅供参考,竞买者应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了解,与本公司联系垂询,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本次拍卖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买人一经报名,既是对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包含标的、租赁期限、面积等,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的全部认可,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2、标的以每平方米单价进行拍卖,暂按委托人提供拍卖标的建筑面积计算缴纳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待委托人委托产权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房产测绘机构对拍卖标的建筑面积进行测绘完成后,最终以拍卖成交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乘以测绘拍卖标的建筑面积的总价作为拍卖成交价款,委托人按应收拍卖成交价款和买受人已交拍卖成交价款清算,双方多退少补。

3、买卖不破租赁。本次拍卖标的基本全部为承租状态,租赁期限1至3年不等。同等条件下,现承租人具有优先竞买权,承租人未报名参加竞买则视为放弃该权利。
4、拍卖标的成交后,委托人在六个月之内配合买受人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移交和不动产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及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标的在办理水、电、暖、气等相关事项的入户或登记、变更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拍卖成功后付清拍卖标的全部成交价款后,次月可向现承租人收取房租。
6.买受人须在2021年12月25日17时前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咨询电话:0937-2655866   13139379095
肃州区财政局:0937-2676829   2677388
公司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49-1-3号
公司网站http://www.jqpm5866.com
公司微信公众号JQPM0937-2655866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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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8 16: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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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9 09: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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