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国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是如何设计的?
15.国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是如何设计的?答:国家通过财政资金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因承担小微企业、“三农”等政策性担保业务而产生的代偿损失,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以鼓励担保机构积极拓展业务,提升风险容忍度,增强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其持续稳健运营,稳定融资担保供给,促进金融资源向普惠领域倾斜,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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